国家**企业认定概述:
国家**企业又称****企业,根据《**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**企业是指在《国家重点支持的**领域》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,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。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,也可申请深圳**企业认定。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**过三年时间,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,即高新重新认定。
国家**企业税收优惠政策:
(一)所得税率优惠。高新企业享受15%的优惠所得税率,相当于在原来25%的基础上降低了40%。
(二)“两免三减半”(取消)。原深圳特区以内,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**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**年至*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*三年至*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(三)人才安居购房补贴。**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,补贴标准为:龙华新区320W(**配套),宝安区320W(**配套),福田区170万(10万),其他区域均160W。
(四)**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。一个纳税年度内,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**过500万元的部分,免征企业所得税;**过500万元的部分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(五)**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。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:1、由于技术进步,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;2、常年处于强震动、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。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,较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*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%;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,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。
(六)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。企业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摊销。
取得国家**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:
深圳市直接奖励5万元,重新认定3万元,龙岗区(高新复审10万)20万,南山区10万(复审10万),福田区20万(高新复审5万),龙华新区(高新复审20万)、宝安(复审10万)、光明新区、罗湖、坪山、盐田等都是30万,大鹏区20万。
国家**企业申报注意事项:国家**企业认定申请需要提前6个月的前期辅导以及资料准备工作,请需要申请2019年**批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尽快与我们联系,以便能及时做好申请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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